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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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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上海欣诺广告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5-14 08:57:06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王长鹏记者刘浩)为了规范大家使用共享单车的全国行为,哈啰单车规定单车使用者若超出规定区骑行停放需支付一定调度费。首例若使用者得知自己因超区停放被扣费后,共享再将共享单车骑回规定服务区,单车这样是超区否可免收调度费?9月15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上诉案。停放

      2019年11月30日,扣费开庭武某依约前往好友家聚餐,案审出了宝山区大场镇地铁站后发现距离好友家还有一定距离,全国便扫码解锁了一辆哈啰单车,首例一路骑行至真北路某小区门口后锁车,共享但锁车时被提示,单车因该处为服务区外,超区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停放武某又扫码解锁该共享单车,扣费开庭把它骑回服务区内并锁车。

      武某认为,自己在24小时内将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是不需要再调度的,因此哈啰单车应该将10元调度费退回。武某与哈啰单车协商并向消费者组织投诉后,哈啰单车平台仍拒绝归还10元调度费。武某将哈啰单车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哈啰单车退还调度费10元、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

      哈啰单车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武某在使用哈啰单车之前已同意《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其中《使用规则说明》明确提示用户请勿在服务区外还车,且用户扫码后解锁前,会再次弹出相应的规则,包括超区规则、服务区、禁停区等。用户看到此页面后点击确认开锁后订单才开始正式产生。既然武某对规则表示确认,就应履行和遵守协议内容。武某于2019年1月26日、6月22日及9月8日多次产生超区行为,而在武某联系客服后,均退回相应调度费并每次告知其规则。武某于2019年11月30日再次产生超区行为,平台有权扣费,且哈啰单车不存在“使用者在24小时之内把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后自动退还调度费”的相关规定。

      一审法院认为,武某在注册使用哈啰单车时已对《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和使用规则进行确认,且武某在扫码后,哈啰APP亦向武某推送相应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武某点击确认后才能开锁。故武某对此协议和规则是明知的亦是同意的,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需恪守履行。

      本案中,武某将车辆停放在服务区外,哈啰单车按双方协议收取武某10元费用并无不妥。武某称在24小时内将车辆骑回服务区内应退还10元,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此有相关约定,故一审法院对武某的说法不予采信。对于武某要求赔偿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亦不予支持。

      武某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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